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會未出現否決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情況
1.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2.表決方式:采取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
3.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4:30
4.會議召開地點:重慶市璧山區(qū)璧泉街道雙星大道50號1幢8樓會議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長艾遠鵬先生
6.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guī)定。
二、會議的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278人,代表公司股份106,888,297股,占公司總股份784,163,368股的13.6309%。出席本次股東會的中小股東共277人,代表公司股份11,584,386股,占公司總股份的1.4773%。
本次股東會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95,453,911股,占公司總股份的12.1727%;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276人,代表公司股份11,434,386股,占公司總股份的1.4582%。
公司部分董事、監(jiān)事出席了本次股東會,部分高級管理人員、見證律師列席了本次股東會。
三、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會共審議4項議案,議案2、議案4為特別決議事項,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議案1、議案3采取普通決議方式審議。本次會議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了表決,審議通過以下議案:
1.以103,267,411票 ,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6.6125%,2,844,941票反對,775,945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擬續(xù)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03,267,41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6.6125%;反對2,844,94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6616%;棄權775,9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69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7259%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7,9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7434%;反對2,844,94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4.5584%;棄權775,9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69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6982%。
2.以103,010,112票 ,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6.3717%,3,093,340票反對,784,845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03,010,11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6.3717%;反對3,09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8940%;棄權784,8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69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7343%。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7,706,20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6.5223%;反對3,09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6.7027%;棄權784,8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69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7750%。
該項議案為特別決議事項,已經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以103,000,511票 ,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6.3628%,2,867,941票反對,1,019,845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修訂<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03,000,51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6.3628%;反對2,867,94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6831%;棄權1,019,8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69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9541%。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7,6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6.4394%;反對2,867,94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4.7570%;棄權1,019,8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69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8036%。
4.以103,220,811票 ,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6.5689%,2,891,641票反對,775,845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修訂<監(jiān)事會議事規(guī)則>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03,220,81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6.5689%;反對2,891,64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7053%;棄權775,8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69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7258%。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7,9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3411%;反對2,891,64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4.9615%;棄權775,8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69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6973%。
該項議案為特別決議事項,已經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齊眾律師事務所董成良律師、鄭冬梅律師到會見證了本次股東會,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出席股東會的人員資格及召集人資格、股東會的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本次股東會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決議;
2.北京齊眾律師事務所關于重慶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的法律意見書;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慶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