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計被凍結的股份占其所持公司總股本比例超過80%,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一、基本情況介紹
近日,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控股股東中馳惠程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馳惠程”)的函告,獲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現(xiàn)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二、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被凍結的基本情況
(一)股份被凍結的基本情況
1.本次股份被凍結的基本情況
股東名稱 | 是否為控股股東或**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 | 本次涉及股份數(shù)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凍結申請人 | 原因 |
中馳惠程 | 是 | 18,336,166 | 33.77 | 2.29 | 2021-7-28 | 2022-7-27 | 重慶綠發(fā)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 執(zhí)行法院生效裁定 |
注:
1.上表中如出現(xiàn)合計數(shù)與各分項數(shù)值總和不符,為四舍五入所致。
2.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計被凍結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共青城中源信投資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中源信”)所持公司股份累計被凍結情況如下:
股東名稱 | 持股數(shù)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計被凍結數(shù)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
中馳惠程 | 46,278,466 | 5.77% | 46,278,466 | 100.00% | 5.77% |
中源信 | 3,127,318 | 0.39% | 3,127,318 | 100.00% | 0.39% |
合計 | 49,405,784 | 6.16% | 49,405,784 | 100.00% | 6.16% |
注:1.中源信持有的公司股份3,127,318股被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航信托”)申請司法凍結,凍結期限為2021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1日;
2.因執(zhí)行法院生效裁定,中馳惠程于2021年7月28日、7月29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方式合計減持公司股份8,019,200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1%。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披露的《關于控股股東集中競價交易減持數(shù)量過半暨被動減持計劃實施完畢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102)。
三、其他事項說明
1.中馳惠程及其一致行動人*近一年的大額債務逾期、因債務問題涉及的重大訴訟或仲裁情況詳見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披露的《關于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被凍結暨存在被司法處置風險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83)。
2.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主體和債項信用等級下調的情形。
3.截至2021年3月,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lián)方存在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情形。截至2021年3月24日,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lián)方已歸還全部非經營性占用資金,非經營性占用資金余額為0萬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wǎng)刊登的相關公告。除此以外,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其他非經營資金占用公司資金及違規(guī)擔保的情形。
4.本次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凍結事項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本次事項不涉及業(yè)績補償義務,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5.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的資金償付及履約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并注意投資風險。
四、對公司的影響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東中馳惠程及其一致行動人中源信持有的公司全部無限售條件股份合計49,405,784股,占公司總股份比例6.16%。其中,中馳惠程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46,278,466股已質押給重慶綠發(fā),并被重慶綠發(fā)申請司法凍結,其股份來源系2016年6月受讓公司原實際控制人何平女士、任金生先生首次公開發(fā)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2016年12月-2018年5月期間中馳惠程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系統(tǒng)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中源信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3,127,318股已質押給中航信托,并被中航信托申請司法凍結。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前述被質押及凍結的股份如被法院強制執(zhí)行并完成過戶手續(xù),可能會影響公司控股股東的控制權及實際控制人的認定。
2.公司將督促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jiān)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guī)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為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質押及司法凍結明細表》;
2. 中馳惠程出具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